兩男子電子遙控地磅騙取小麥款14萬為自己的罪行“買單”
如今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,高科技產(chǎn)品也不斷地涌入人們的生活,在人們享受科技產(chǎn)品帶來的便捷的同時也成為了犯罪分子的使用工具。近日,在河南一起利用電子遙控裝置控制移動式地磅使麥子增重的案子,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三年,并處罰金30000元。在得到非法的利益同時,zui要為自己的罪行“買單”。
在出售小麥時期,兩男子事先在出售小麥的公司移動式地磅上安裝好電子遙控裝置,遙控操縱6車小麥增重。經(jīng)鑒定該6車小麥共增重93.56噸,價值145018元。事后,兩男子得款80000元。案發(fā)后,兩男子主動到*局投案自,如實交代了自己所犯的罪行,積賠償被害單位的經(jīng)濟損失80000元,得到小麥公司的諒解。
該縣人民*認為,兩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在移動式地磅上安裝遙控增重裝置,隱瞞貨物真實重量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詐騙罪。兩被告人屬共同故意犯罪,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,系從犯,應(yīng)當(dāng)減輕處罰??h*考慮到兩被告在案發(fā)后主動到*機關(guān)投案自并積退賠被害人的經(jīng)濟損失,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,可酌情減輕或從輕處罰。*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兩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三年,并處罰金30000元。
兩男子電子遙控地磅騙取小麥款14萬為自己的罪行“買單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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